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申請標準主要有對企業的資產要求和企業主要人員的配置要求;
企業資產: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礦山工程(不含礦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70 萬噸/年以下鐵礦采、選工程;
(2)70 萬噸/年以下有色砂礦或 36 萬噸/年以下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60 萬噸/年以下煤礦礦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以上的礦井、立井井深大于 600 米)或 180 萬噸/年以下洗煤工程;
(4)36 萬噸/年以下磷礦、硫鐵礦或 24 萬噸/年以下鈾礦工程;
(5)12 萬噸/年以下石膏礦、石英礦或 48 萬噸/年以下石灰石礦等建材礦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