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內蒙古赤峰寶馬礦業有限公司發生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時,井下有181人正在作業,事故發生后,149人安全升井,32人遇難。

看一下2016年事故統計,觸目驚心,11月份就發生了5起煤礦事故!造成40人遇難,尤其最近兩起瓦斯事故,分別造成了21人和32人遇難,讓人痛心!
但對該事件心痛之余,小編整理最近幾年的瓦斯事故后發現,大數據早已顯示出瓦斯事故發生的規律,只是人們沒有發覺!而需要警醒的是瓦斯事故高發期還沒有到來。
一、瓦斯事故突出

(數據來源:國家安監局)
統計2012年至2015年我國煤礦事故類型可以很明顯看出,近四年里瓦斯事故造成552人遇難,占總遇難人數的40%。瓦斯事故成為我國煤礦事故的“第一殺手”。
原因分析:
1) 國有重點煤礦70%以上是高瓦斯礦井,并且我國80%以上的煤層屬于低透氣煤層,瓦斯抽送困難。
2) 目前瓦斯抽放技術難以滿足集約化高產高效礦井需求。
綜合來看,瓦斯事故的預防和相關技術的突破,必須要引起足夠重視。
二、瓦斯爆炸死亡人數占52.77%

近五年瓦斯事故類型中瓦斯爆炸尤為突出,占瓦斯事故的45.16%,其次為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比例為36.78%,二者共占近五年瓦斯事故的81.94%。

與瓦斯事故類型相似,因瓦斯爆炸而死亡人數占瓦斯事故總人數的52.77%,因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比例為34.45%,二者共占近五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數的87.22%。
通過上述統計數據,在煤礦安全生產中,加強瓦斯爆炸事故與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防治力度顯得尤為重要。
三、3月至5月是瓦斯事故高發期
瓦斯事故和時間有沒有關系?不管是煤礦企業還是學者,都比較偏向于二者存在一些關聯。按月份對瓦斯事故的發生頻率進行分析,將有助于加強煤礦的安全管理,減少煤礦瓦斯事故的發生。

通過近五年瓦斯事故統計結果不難看出,3月到5月無論是瓦斯事故數量還是死亡人數均居于高峰。一方面原因是季節交替,氣溫變化較大,瓦斯涌出不均勻;另一方面是經過春節假期,節后復產,心理調整較慢,安全意識淡薄,不安全行為增多,企業放松安全管理,造成了事故多發。
瓦斯事故發生數量第二個高峰是7 月和 8 月份。原因主要是出于炎熱夏季,井下氣溫較高,游離瓦斯容易釋放,而從心理學角度考慮,這個時期人極易產生急躁情緒和惰性。
最后一個高峰期是進入冬季的10月到12月,而相較于其他高峰,此時段突出的特點就是事故死亡率較高。主要原因是進入冬季,天氣轉冷,對煤炭的需求逐漸增加,極易產生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造成事故頻繁,而冬天災害天氣頻繁,影響救援效率。
綜合來看,夏季、冬季及年后復產是瓦斯事故高發時段,相關部門應尤其重視瓦斯事故的預防,加強工人的安全培訓以及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檢查執法力度,加強井下瓦斯監測,均衡生產。
四、貴州5年發生27起瓦斯事故


從瓦斯事故發生的地域情況分析,貴州、湖南、四川、云南四省為事故多發省份,五年共發生瓦斯事故84起,占近五年瓦斯事故總數的54.19%。
瓦斯事故的發生與其所在地區的地質條件以及瓦斯賦存條件有著直接的關系,地域特征十分明顯。如貴州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多,發生瓦斯災害的幾率大。隨著開采深度的增加,煤層瓦斯含量增大,瓦斯涌出量增大,突出危險性增加,這是瓦斯災害事故易發的主要客觀原因之一。
五、總結是為了更好地預防
總結是為了更好的預防,避免遭難的再次發生。希望有關部門和企業能夠引起重視。
(1) 構建完善、可靠的通風系統,嚴格執行“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
(2) 防止瓦斯燃爆,嚴格控制生產中可能產生的熱源、機械摩擦火花、井下雷管和炸藥的使用等;
(3) 強化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管理;
(4) 完善安全培訓與安全心理咨詢機制;
(5) 樹立積極、全面的瓦斯治理理念。
安全不是口號,希望通過對瓦斯事故的統計分析,能夠引起重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來源:部分內容來源于論文《近年我國煤礦瓦斯事故基本特征及規律分析》,《選礦選煤網》整理編輯)